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0年11月30日
發文字號: 基普人 字第 11010428751 號
附件: 如文
主旨:調整本關部分單位組織及其業務職掌,並自110年12月13日生效。
依據:財政部110年4月19日台財人字第11000558770號令。
公告事項:
一、為利業務整合、有效運用人力及應海運快遞業務發展需要,調整業務一組、業務二組及八里分關單位組織架構及業務職掌,說明如下:
(一)業務一組:
1、移入業務二組驗貨課出口驗貨及其貨樣管理業務,並裁撤業務一課業務股,該股原負責之行政救濟業務改由業務一組業務四課辦理。
2、業務一組業務四課負責之運輸業承攬業登記、一般/安全優質企業認證、先放後稅資格審查及進口原料稅與營業稅記帳案件等屬業者管理業務,及進口報單審核、進口證明核發等不具通關即時性之業務,移撥業務二組辦理。
(二)業務二組:
1、裁撤驗貨課,出口驗貨及其貨樣管理業務改由業務一組辦理。
2、移入業務一組業務四課負責之運輸業承攬業登記、一般/安全優質企業認證、先放後稅資格審查及進口原料稅與營業稅記帳案件等屬業者管理業務,及進口報單審核、進口證明核發等不具通關即時性之業務。
3、業務一課業務三股更名為簽審股、業務二課報關業服務股更名為業者服務股。
(三)八里分關:
1、業務一課更名為業務課,裁撤業務股,該股業務改由徵稅股辦理,並移入原業務二課下轄之驗貨股及其掌理之一般進出口貨物查驗業務。
2、業務二課更名為海運快遞一課,下轄海運快遞一股、海運快遞二股及緝案處理股;增設海運快遞二課,下轄海運快遞一股、海運快遞二股及海運快遞三股,計有2課6股專責辦理海運快遞貨物通關事宜。
二、檢附本關調整前、後組織系統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