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0日
發文字號:基普里字第1111016531號
附件:
主旨:公告111年7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期間海運快遞貨物專區快速通關處理費按本關加班人員每人次每小時新臺幣277元計徵。
依據: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6條規定。
公告事項:業者應以111年1月至6月平均應繳納之快速通關處理費之1.5倍金額提供擔保。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0日
發文字號:基普里字第1111016531號
附件:
主旨:公告111年7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期間海運快遞貨物專區快速通關處理費按本關加班人員每人次每小時新臺幣277元計徵。
依據: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6條規定。
公告事項:業者應以111年1月至6月平均應繳納之快速通關處理費之1.5倍金額提供擔保。